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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莆田分校考试试卷安全保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9-7-1 作者: 点击数:24527次
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保证莆田电大考试的顺利实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》及教育部文件精神,参照中央电大《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安全保密管理规定》和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考试试卷安全保密规定》,

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订本规定。

第二条 莆田电大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试试卷(含答案及评分标准、听力磁带等,以下简称试卷)启用前属于机密级。

第三条 莆田电大教务处负责开放教教育试卷运送、保管等环节相应的安全、保密管理工作。负责成招考试的命题,印刷,运送,评分及保密等工作。

第四条 命题人员、考务工作人员及涉卷人员负有相关安全、保密职责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行政责任。

命题环节的安全保密

第五条 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。试卷和试题存放在具有安全防盗的保险柜中,并由专人负责保管。

第六条 莆田电大教学处负责试卷命题工作。命题组在命制试题(卷)工作中,要做好试题(卷)的保密工作,不得让其他人员接触到试题(卷),防止泄露。与试题(卷)有关的原始材料要及时销毁。

第七条 教学处在试卷校对、编辑、抽取过程中应做好安全、保密工作。

第八条 命题教师在教学、辅导中不得泄露与考试有关的试题信息。

第三章 试卷印刷环节的安全保密

第九条 成招考试试卷及开放教育下放课程由莆田电大教务处负责组织印制。

第十条 试卷印制期间,教务处向承担试卷印制任务的印卷部门派驻监印人员,并对其试卷印制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。

第四章 试卷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

第十三条 采用汽车运送试卷应配备专车、专人,每车不少于两人。在试卷运送途中,严禁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的人员或物品,并做到人卷不分离。

第五章 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

第十五条 莆田电大及仙游工作站应当建立试卷保密室,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考试试卷。考试实施期间,试卷保密室同时作为答卷(含答题卡,下同)保管室使用。

第十六条 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。房间必须是钢混 (或者砖混)结构,具备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鼠等功能,配备铁门、铁窗、铁柜。保密室或保密柜配备双锁,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。

第十七条 莆田电大教务处应当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工作。

第十八条 试卷存放期间,必须有专人昼夜值守,任何情况,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二人,试卷保密室和防盗门锁匙必须由双人双锁管理。

第十九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、值班巡逻人员及铁柜钥匙(密码)掌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一、坚持原则,忠于职守,严格遵守纪律,工作认真负责;

二、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;

三、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。

第二十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的职责:

一、全面负责试卷存放期间保密室的安全保卫、保密工作;

二、负责试卷的接收、保管和发放工作。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,核实科目,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,履行交接手续,填写接受和发放记录。

三、对漏封、破损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考试的试卷,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须报告考点主考,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。

四、发现试卷泄密、被盗、损毁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主考,并立即采取措施,保护现场。

第二十一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:

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、吸烟、饮酒、文娱活动等;

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;

任何组织或个人,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;

不得将保密室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;

拒绝代领试卷。

第二十二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安全保密教育,学习国家保密法律、法规,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。

第六章 附 则

第二十三条 考生答卷在运送、保管、评阅过程中,其安全保密工作参照试卷安全保密要求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