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全市广大党员、干部的倡议书
全市广大党员、干部:
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长治久安。全市党员、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,积极主动作为,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一要提高政治站位。要深刻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,自觉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和使命感,以坚定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纵深推进专项斗争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,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人人支持,人人参与,凝心聚力开展好专项斗争。
二要做好先锋表率。要带头遵纪守法,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,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,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坚决不包庇、纵容黑恶势力,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、企业入股分红,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“关系网”、寻求“保护伞”可乘之机。
三要勇于出拳亮剑。黑恶势力是国家的毒瘤、民族的祸根、人民的公敌。全市党员、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态度坚决,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,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,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,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。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,对威胁政治安全、把持基层政权、欺压残害群众、垄断农村资源、强揽工程、欺行霸市、操纵经营“黄赌毒”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情形,要引导群众打消顾虑,积极提供线索、配合调查,对黑恶势力依法予以严惩。
全市广大党员、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,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,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,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,为“建设美丽莆田,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”贡献力量!
莆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9月14日